4名被刑拘耍猴藝人之一的蘇國印,落寞地坐在自家門前,與猴玩耍。 蔡迅翔 攝
  中新網鄭州10月22日電(記者 門傑丹)近日,河南新野耍猴藝人在黑龍江被刑拘、後被法院認定犯“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”,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持續關註。兩日來,記者採訪獲悉,雖然事情過去近一個月,當地耍猴藝人仍感到不公,4名當事人心有餘悸的同時也正式提起了上訴,徵集辯護律師團的公告也得到律師界關註,截至目前已有至少8人律師先後報名,人員還在甄選中。此外,新野縣獼猴藝術養殖協會還打算舉行研討會,請相關部門及律師進行深度探討。
  今年7月9日,河南新野4名耍猴藝人在黑龍江牡丹江市街頭進行表演時,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以沒有“野生動物運輸證”為由抓獲並刑拘,6只猴子被扣。9月23日,開庭審理的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作出了“4位農民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,免於刑事處罰”的判決,4人被當庭釋放,猴子也被領回,其中一隻猴子不幸死亡。
  4名當事人回到新野鮑灣村家中後也沒有再出門。採訪時,記者看到,蘇國印坐在自家門口落寞地想著心事,不時地用手撫摸幾下卧在身邊的一隻猴子。他們直言這件事打擊太大,想起來就後怕。
  “回來快一個月了,感覺特別委屈、氣憤,兩次被關押54天,這在我們村,我們新野縣,這麼多玩猴的,都沒有被關押過,就我們第一次出現這事。”耍猴藝人鮑慶山覺得有說不出的倒霉和窩囊。
  “我耍二三十年猴子了,到哪裡也沒這樣被關押過啊,說我們有罪,想不明白,其他人都想不明白,一直到現在,都想不明白這個事。”耍猴藝人鮑鳳山說,這個事弄不明白,罪名不去掉,以後就沒辦法再出去耍了。
  其實不僅是幾位當事人,此事在養猴、馴猴有兩千多年曆史的新野縣,引發的憤懣、不解,多日來一直無法消散。
  一名60多歲的老藝人十分納悶:“這是民間藝術,文化傳承,又不是殺害買賣,怎麼就違法了?”
  藝人於成坦言:“心裡很矛盾,想繼續耍吧,怕出去以後還出事,不耍了吧,猴戲文化又失傳了,很矛盾。”
  “這個事對我們這裡影響很大,作為耍猴人,有馴養繁殖許可證,表演合法,但是沒有運輸證,對於法律確實也不懂,但是知道一個老道理,這東西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,不可能你說違法都違法了。”新野縣獼猴藝術養殖協會會長張俊然介紹說,新野猴戲2008年1月被命名為南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,2009年5月被命名為河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,他與4位當事人都不認可“非法運輸野生保護動物”的罪名。
  新野縣獼猴藝術養殖協會法律顧問、律師姚永安告訴記者,幾名當事人已經正式向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,協會也正在組織辯護律師團幫助他們打官司,向全國公開徵集辯護律師的公告發出後,得到律師界積極響應,目前,至少有來自四川、河南等地的8名律師已經報名,具體參團人員還在甄選。
  “他們4個人帶了6只猴,坐的是班車,大客車,他們的行為根本不是一種運輸行為,所以談不上非法運輸的行為。因為《動物保護法》23條明文規定,就是運輸攜帶要審批,運輸和攜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他們既然辦了繁育馴養證,那就出去表演,在全國各地這麼多年就沒人管,所以根本無需辦證,讓耍猴人辦證,不辦證就說耍猴人是犯罪,這種行為確實太可笑了。”律師姚永安說,協會還打算舉行一個研討會,召集相關部門及律師對此事進行深入研討。(完)  (原標題:被刑拘耍猴藝人上訴為猴藝正名 多律師報名參團(圖)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v18dvlvv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